滑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办理指南(二)
发布时间: 2021-06-03 来源: 人社局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适用范围: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一、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包括哪些项目?
1.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在职人员计入缴费工资基数的项目:
(1)基本工资;(2)规范后的津贴补贴;(3)统一的津贴补贴;(4)年终一次性奖金。
2.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项目:
(1)基本工资;(2)绩效工资;(3)统一的津贴补贴。
二、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单位部分16%、个人部分8%。
三、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统筹项目有哪些?
统筹项目按照新老办法平稳过渡的原则,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待遇平稳过渡”,具体包括:
1.“老人”--在职时为单位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2014年9月30日前已经按规定办理了退休(职)手续的退休(职)人员,按以下统筹项目和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
(1)基本退休(退职)费
(2)退休人员生活补贴
(3)退休后纳入退休费基数继续发放的其他项目
(4)退休后按国家和省规定增加的基本养老金
(5)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年加发的生活补贴
2.“中人”--2014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之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
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性养老金
3.“新人”--2014年10月1日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
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四、如何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1.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间流动,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
2.参保人员跨统筹范围流动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并以本人改革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基金,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基金。转移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详情咨询:滑县人社局社会保障中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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