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解读(一)
发布时间: 2021-05-06 来源: 人社局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
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具有当地户籍、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均可以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特殊群体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简称人社所)办理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二、缴费档次及补贴标准
缴费档次 |
补贴标准 |
缴费档次 |
补贴标准 |
缴费档次 |
补贴标准 |
200元 |
30元 |
700元 |
100元 |
2000元 |
220元 |
300元 |
40元 |
800元 |
120元 |
2500元 |
250元 |
400元 |
50元 |
900元 |
140元 |
3000元 |
280元 |
500元 |
60元 |
1000元 |
160元 |
4000元 |
310元 |
600元 |
80元 |
1500元 |
190元 |
5000元 |
340元 |
三、困难群众及特殊群体缴费补贴现行政策
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贫困人员,以及重度残疾人(一级、二级)等缴费困难群体暂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和政府给予的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的缴费补贴政策。
四、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养老金制度
自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的2014年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逐年连续缴费满15年后,再逐年连续缴费,每多缴一年,到满60周岁领取养老保险金时,每月增发缴费年限养老金3元,随本人养老金发放。
详情咨询:滑县人社局社会保障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
办公地址:新区祥泰苑小区西门对过滑县社会保险人民路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咨询电话: 0372-8778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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