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河南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翻译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标准(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8-28 来源: 人社局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航空港区组织人事部,各有关单位:
遵照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外文局《关于深化翻译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10号)精神和我省职称改革要求,我们结合全省翻译系列职称评审现状和翻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对《河南省翻译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豫人社【2009】276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河南省翻译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标准(试行)》印发给您们,请遵照执行。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河南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7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才评价开发处)
河南省翻译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
标准(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翻译专业人员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培养造就高水平的翻译人才队伍,深入实施河南省人才强省战略,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南实践贡献翻译人才力量,根据《关于深化翻译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10号)《河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豫人社规〔2022〕6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申报评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