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工伤保险政策问答(一)
发布时间: 2021-06-22 来源: 人社局
一、什么是工伤?
答:根据国际劳工大会历年来通过的有关公约,工伤是指“由于工作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事故”。最初这个范围不包括职业病,随着时间的推移,各国逐渐开始将职业病也纳入工伤范畴,并以国际公约的形式确定了现在的工伤概念。
《中国职业安全卫生百科全书》将工伤定义为:“企业职工在生产岗位上,从事与生产劳动有关的工作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急性中毒事故。但是职工即使不是在生产劳动岗位上,而是由于企业设施不安全或劳动条件、作业环境不良而引起的人身伤害事故,也属工伤。”
需要注意的是,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必须经过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以后,才是法律意义上的“工伤”,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二、什么是工伤保险?
答: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个组成部分。它通过社会统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保险范围内的劳动者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或在规定的某些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死亡,在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或其遗属能够从国家、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以保证劳动者或其遗属的基本生活,以及为受工伤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
三、工伤保险遵循什么原则?
答:工伤保险是世界上出现最早的一种社会保险,各国有关工伤保险的立法也是最为完善、最为普遍的。各国实行工伤保险主要遵循以下原则:无责任补偿原则;风险分担、互助互济原则;个人不交费原则;区分因工和非因工原则;补偿与预防、康复相结合原则;集中管理原则;一次性补偿与长期补偿相结合原则;确定伤残和职业病等级原则;直接经济损失与间接经济损失相区别的原则。
四、哪些情形应认定为工伤?
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五、如何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
答:用人单位需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和《河南省职工建立社会保险关系申报表》,并提供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复印件、参保人员身份证等;若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的还需提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原件。有人员流动时需随时增减参保人员。
1、线上办理:参保单位通过CA证书登录河南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申请办理;
2、现场办理:滑县道口镇新华二路43号受理大厅办理。
详情咨询:滑县人社局社会保障中心工伤保险股
办公地址:新区祥泰苑小区西门对过滑县社会保险人民路服务中心二楼
咨询电话:0372-8169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