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城镇居民医保异地就即时结算须知
发布时间: 2018-03-07 来源: 人社局
尊敬的参保人员:
根据《河南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经办服务规程(试行)》,自2016年1月1日起,我县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外转至河南省省内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实行就诊医院即时结算。请您在异地就医时注意以下事项:
一、 省内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河南省人民医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南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河南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河南省中医院)、河南省肿瘤医院、河南省胸科医院、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精神病医院
在非省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仍按原政策规定办理。
二、 办理住院登记须知
在上述医疗机构就诊住院时,需持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和《河南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省内异地转诊就医审批表》(以下称《审批表》)到医疗机构“城镇医保省内异地就医结算”窗口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住院押金。到住院病区后,应将《审批表》交至护士站留存。出院时,再将《审批表》交与本人。
三、 出院结算须知
(一) 即时结算
出院结算时,需持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医疗机构“城镇医保省内异地就医结算”窗口办理即时结算,您本人只需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待遇标准按参保地政策执行。请您注意索取结算发票和费用清单。
(二) 自费结算
因停止参保待遇等无法进行即时结算的,需全额自费结账。回参保地报销时,需按参保地规定提供报销资料。
(三) 在院结算
住院跨年度(自然年度或业务年度)的,请按参保地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在院结算。
添加公众号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