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留学人员创业园
发布时间: 2020-07-01 来源: 人社局
(一)建立留学人员创业园应符合哪些条件?
1.创业园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工作,制定明确的优惠政策;
2.创业园应设在环境优美、交通便利之处,初始建设面积在 3000平方米以上,办公场所设施齐全、生活配套功能完善;有一定数量的留学人员企业入驻;
3.有专门的管理服务机构,有一支素质较高、业务水平较强的管理服务团队和一套科学完善的管理规章制度;
4.吸引留学人员入园创业的措施完备,服务功能比较完善,能为入园留学人员及企业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切实解决留学人员回国创业的后顾之忧。
(二)哪些人可以入驻留学人员创业园?
留学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国学习,在国外获得本科以上(包括本科)学历人员;
2.在国内获得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包括本科或中 级)后,在国外高校、科研机构或公司获得中级以上(包括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进修一年以上、学有专长的人员;
3.出国留学并取得外国长期(永久)居留权或留学国再入境资格的。
(三)留学人员企业须具备哪些条件?
留学人员企业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留学人员创办的独资企业;
2.留学人员与自然人共同出资创办的企业;
3.留学人员与国内外企事业单位、团体共同出资创办的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
4.留学人员以股权方式投资于区内企业后形成的新企业。
(四)如何申请建立留学人员创业园?
1.申请。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初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各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进行现场核实,符合条件的,以正式文件报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审核。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会同县对园区进行考察评估。
4.公示。考察评估无异议的,在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5.审批。公示无异议的,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
(五)申请留学人员创业园启动经费有何条件要求?
1.留学人员创业园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
2.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工商注册登记;
3.有5家以上留学人员企业;
4.制定有科学可行的留学人员创业园发展规划。
(六)留学人员创业园及入驻企业、留学人员有什么优惠政策?
1.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的留学人员创业园,由县财政给予20万元启动经费资助。
2.积极组织和支持留学人员创业园在海内外开展人才招聘、招商引资活动。
3.在申请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开展国家、省、市、县专家人才推荐、评选等人才项目、人才工程遴选方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留学人员创业园给予重点支持。
4.对留学人员创业园的留学人员,符合《中共滑县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滑县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的通知》(滑人才〔2019〕5号)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人才,经认定后,可按规定享受我县高层次人才的优惠政策和待遇。
5.对在留学人员创业园内创业的留学人员,在引进落户、购房补贴、生活补助、家属安置、子女入学、“人才服务一卡通”等方面,与其他人才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6.留学人员企业及留学人员享受本优惠政策的同时,依法享受国家和省、市、县赋予的其它优惠政策。
7.进入留学人员创业园的留学人员和企业,通过资格认定后,在三年创业孵化期内,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