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引进人才配偶安置

发布时间: 2020-07-01 来源: 人社局

 

(一)滑县“洹泉涌流”强企兴滑引进人才配偶安置工作的适用对象为?

引进到我县三百亿级主导产业和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产业领域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普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偶。

(二)引进人才配偶来滑县前为大专学历的,能否安排工作?

引进人才配偶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下学历,来滑后有就业意愿的,由引进人才的接收单位安排就业;该单位无法安排就业的,可联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就业。

(三)引进人才配偶来滑县前属于(非参公)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能否安置到事业单位?

引进人才配偶来滑县前属于(非参公)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来滑后原则上对口安置到有空编的(非参公)事业单位。

(四)如何申请办理引进人才配偶安置?

引进人才配偶向引进人才接收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个人婚姻、工作、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等相关证明材料。由引进人才接收单位对引进人才配偶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把关,并提交县人才服务窗口。根据其本人专业、原工作单位性质等情况,由县委组织部门、编制部门、政府人社部门全部对口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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