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人才购房补贴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 2020-06-18 来源: 人社局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对象是经县人社局取得“人才服务一卡通”(以下简称“一卡通”)的引进到我县三个百亿级主导产业及其他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产业领域工作,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按规定连续缴纳3个月社会保险费(不含补缴)的人员。
第二条 引进人才享有以下政策待遇:
(一)引进人才(含配偶)在县城规划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申请一次性购房补贴。
(二)购房补贴标准为,普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5万元,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技师7万元,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技师3万元。
第三条 购房补贴政策申请、审核程序
(一)申请人到县便民中心住建局(房产管理中心)窗口提出申请,填写《滑县引进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提供相关材料;
(二)申请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和一卡通(复印件各一份核对原件),申请人结婚证或婚姻证明;
2、滑县引进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
3、经房产管理中心备案的新建商品住房购房合同(购房人必须是申请人本人)。
(三)经房产管理中心审核,在房产管理中心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四)申请通过审核后,购房补贴资金通过申请人本人一卡通金融账户发放。
第四条 本办法执行过程中涉及的问题由县房产管理中心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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