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 2020-06-18 来源: 人社局

 

第一条 凡经县人社局取得“人才服务一卡通”(以下简称“一卡通”)的人员均可申请享受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人才公寓。

第二条 申请、审核程序:

(一)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和一卡通到县便民服务中心住建局(房产管理中心)窗口提出申请,填写《滑县引进人才享受保障性住房申请表》,提供相关材料;

(二)住建局窗口现场进行受理并出具《滑县引进人才享受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单》;

(三)住建局增设受理窗口,建立绿色审核通道,特事特办,自受理之日起十日内进行审核并提供房源。

第三条 申请资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和一卡通(复印件各一份核对原件)

(二)《滑县引进人才享受保障性住房申请表》。

第四条 保障方式:

(一)提供保障性住房。为引进到我县的各类人才提供不低于38㎡的保障性住房。

(二)提供人才公寓。在滑县金龙商务酒店、滑县鑫港酒店设立人才公寓,符合条件的人员凭一卡通享受优惠价,标准为100元/天(个人付费)。

第五条 企业引进人才确属优秀的,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议办法,由企业提出申请报领导小组,享受优惠政策。

第六条 本办法执行过程中涉及的问题由县房产管理中心解释。

         

附件: 滑县引进人才住房保障申请表

版权所有: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地址:河南省滑县道口镇道城路中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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