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登记证》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 2016-09-30 来源: 人社局
一、受理单位:滑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二、服务对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
三、办理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河南省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四、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五、咨询电话:0372-8138882
六、申请书文本:附后
七、办理需提供材料(办理流程及流程图附后):
(一)就业登记
1、《就业创业登记证申领表》及《就业创业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1份;
4、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用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5、劳动合同(灵活就业的提交常住地街道或乡镇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就业认定证明);
6、招用户籍不在本地的劳动者,还需提供合法居住证明;
7、近期二寸照片2张;
8、高校毕业(肄业)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各1份;
(二)失业登记
1、《就业创业登记证申领表》及《就业创业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1份;
4、从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5、个体业主等劳动者停止经营的,提供工商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停止经营或注销登记证明;
6、劳动者失地(失林)的,提供国土资源或林业部门出具的征用土地(林地)证明;
7、军人退出现役未纳入统一安置的,提代安置部门出具的证明;
8、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教的,提供司法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9、进城务工人员(含非本省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后失业的,提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证明;
10、近期二寸照片2张
11、从高校毕业或肄业没有就业经历的提供毕业(肄业)证明和街道社区无业证明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