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将到达退休年龄未提前申报的注意啦
发布时间: 2025-07-10 来源: 人社局
根据(滑人社〔2022〕44号)有关要求,达到退休条件的失业代理人员应当在距退休日期三个月时,向人事代理股提出退休申请。按照自愿弹性提前退休原则,以下代理人员未进行提前申报退休,现予以公示。
郭永新(原 万古供销社)
王晓辉(原 针织厂)
朱姣利(原 针织厂)
刘伟娜(原 针织厂)
张淑娜(原 针织厂)
高香芳(原 针织厂)
耿云勇(原 华良大厦)
鲁建周(原 食品贸易公司)
高爱芳(原 纸厂)
吕丽丽(原 棉纺厂)
仝玲娜(原 棉纺厂)
柳香红(原 针织厂)
席喜梅(原 高平粮所)
张素萍(原 棉纺厂)
温馨提醒:以上人员请尽快到人社局南二楼人事代理股核实是否满足退休条件,以免影响个人待遇领取。
联系电话:人事代理股0372--8138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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