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我县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23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期限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1-08 来源: 人社局


滑县灵活就业人员:

根据豫人社办函〔2024〕2号通知精神,“为切实维护我省外出务工人员养老保险权益,经研究,决定将我省灵活就业人员已经生成征缴计划的2023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期限临时延长至2024年3月15日,在此期间缴纳2023年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加收滞纳金。2024年3月15日24时仍未完成2023年度征缴计划的灵活就业人员,其2023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计划不再执行”。

请我县尚未缴纳2023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相互转告,按原渠道及时缴费。

 

滑县企业养老保险中心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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