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
发布时间: 2021-12-30 来源: 人社局
广大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102号)规定,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以5328元确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基数下限为3197元 (60%),缴费基数的上限15984元(300%)。全县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缴费基数,关于2021年7月一12月缴费基数问题,待省社会保险中心下发相关文件后,再按照文件要求进行调整。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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