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代为申请鉴定补贴人员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 2021-06-04 来源: 人社局

 

根据《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社【2018】8号)中第七条: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不含培训合格证)的五类人员,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和第二十三条……对鉴定机构代为申请的,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代为申请鉴定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补贴标准按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确定之规定。对我县劳动就业训练中心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报送的代为申请鉴定补贴保育员234名人员,补贴标准145元/人,补贴金额33930元;中式烹调师75名人员,补贴标准145元/人,补贴金额10875元;电焊工30名人员,补贴标准160元/人,补贴金额4800元;(详见附件)。

经审核材料,符合补贴条件,拟进行补贴。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0372-8223366           

附件: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人员名册                 

 

 

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业能力建设科

                           2021年6月 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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