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4-16 来源: 人社局

 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17年度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年检工作的通知

   

办职业培训学校:

根据《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的若干意见》(豫劳社职技〔200561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7年度全县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20171231日前经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设立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二、年检内容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我省相关政策等情况;

(二)办学条件、办学质量、办学规模学校管理等办学基本情况;

(三)学校年度招生及培训工作开展情况;

(四)教师队伍建设情况;

(五)财务管理情况;

(六)学籍管理、招生简章和广告等备案情况;

(七)学校颁发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和结业学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等情况。

三、年检安排

(一)学校自查阶段:2018417517日。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和我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相关政策规定,对2017年度办学情况开展自查,并按要求将年检材料报送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二)审查阶段:2018518—531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学校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实地查看学校,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形成年检意见。

四、年检报送材料

(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检申报表》(见附件);

(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学校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正、副本(查看原件留存副本复印件);

(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五)2017年度培训学员名册电子版(主要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入学时间、培训专业、培训时长、联系电话、发放培训合格证书或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等基本情况);

(六)学校银行开户相关情况(开户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五、年检结果及处理

年检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通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查询。确定为合格的学校可继续依法办学;确定为不合格的学校需按照法律法规停止招生进行整改,整改期三个月。对逾期未整改或达不到整改要求的,依法终止其办学资格。对逾期未参加年检、出具虚假书面材料的单位,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积极配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年检工作,年检结果将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人:王旺胜   于丹丹

联系电话:8223366

电子邮箱hxzynljs@126.com

    址:道城路14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检申报表

 

 

                                  2018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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