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16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2017-09-26 来源: 人社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概况

 

一、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根据批准的单位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单位的主要职责是:(1)失业、就业登记 (2)开发就业岗位,对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安置失业人员就业进行监督管理、资金拨付等项工作。(3)做好全民创业培训工作和“零就业家庭”人员就业援助培训工作。(4)对就业困难群体和“零就业家庭”人员就业再就业进行重点帮扶,实施再就业援助工作。 (5)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和管理工作。 (6)做好各乡镇、街道办劳动保障所业务指导和就业再就业等各类统计报表填报工作。

二、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决算单位构成

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部门算只包括本级决算。2016年6月滑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更名为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归人社局管理。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共有编制52人,其中:全供事业编制52人;在职职工30人,退休人员2人。

 

 第二部分

滑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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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16年收入总计227.47万元,支出总计202.18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本年收入合计227.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7.47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本年支出合计202.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17万元,占53%;项目支出95.01万元,占4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中心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227.47万元,支出决算202.18万元。与 2015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决算增加93.49万元,增长70%;支出决算增加75.11万元,增长59%。支出决算增多的主要原因:人员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16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27.47万元,支出决算为202.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08万元,占9.9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类)支出142.09万元,占70.28%;就业补助(类)支出40万元,占19.7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0.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6.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 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 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3万元,支出决算为 3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主要原因:人员的增加。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与 2015年增加0.38万元。主要原因:单位合并后,人员增多。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合并后,人员增多。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是指××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一)行政运行(项):是指为保障××局各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局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的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项):是指为××局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机关服务局的支出。

(四)事业运行(项):是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八)其他××支出(项):……。

……。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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