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滑县城镇医保慢性病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3-23 来源: 人社局
我县2016年城镇医保慢性病开始申报了,时间为3月21日至4月15日,请参保患者持有关病史资料到定点医院(县医院、中心医院、中医院、新滑医院任选一家)进行申报。
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21日
2016年申报慢性病办法的说明
一、2016年3月21日—4月15日,各单位负责人员通知本单位慢性病申报人员或家属,携带病史资料:包括病历复印件,X线、CT、核磁、彩超、B超、心电图报告单,化验单等,(病史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如本人需存原件可将原件、复印件一并报送,审核后,原件退回;如本人不需要保存原件,可直接将原件报送,原件不再退回),到所选定的定点医院(县医院、中医院、中心医院、新滑医院)申报。
二、《慢性病申请表》,必须有申报人员自己或其家属填写。最多可填写两种疾病。
三、在“人员类别栏”内,是职工者在职工后边的□内打√;是居民者在居民后边的□内打√。职工者填写单位名称;居民者填写乡镇名称。“选择医院栏”内,在所选定医院名称后边的□内打√。此栏必须填写,鉴定合格后只能在所选医院购药治疗,且三年内不得变更。
四、本年申报慢性病鉴定必须提供近2年内住院病历及相关病史资料,无资料不得申报。长期卧床病人,近2年内未做过检查,无病史资料提供,可找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经治过的医师,开写详细的诊断证明,但鉴定时只作参考使用。
五、糖尿病并发眼病患者必须提供近期县级以上专科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检查结果原件及复印件,精神病患者必须提供省级以上专科医院出具的住院病例或诊断证明。
六、申报人员带医疗手册、或身份证于2016年4月25-30日到所选定的医院领取鉴定通知单,根据通知单所要求的内容进行鉴定。
七、申报病种: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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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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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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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风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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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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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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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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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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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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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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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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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阻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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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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肾功能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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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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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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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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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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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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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肾骨和骨髓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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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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瓣膜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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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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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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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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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脑血管支架(一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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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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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脏搭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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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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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肌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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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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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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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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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骨头坏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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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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肾功能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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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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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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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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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斑狼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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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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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血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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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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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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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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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风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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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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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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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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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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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联系电话:8135000、8133430-8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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